【答案】2019年5月5日凌晨,被告人彭某与朋友吃宵夜、喝啤酒

返回首页问题时间:2023-02-20 16:33

更新时间:2024-05-23 21:17

题目 / 答案提交正确答案


2019年5月5日凌晨,被告人彭某与朋友吃宵夜、喝啤酒,并在夜总会玩时服用一粒摇头丸。后来,彭某的室友阮某将其送回出租房内。抵达出租房后,彭某服用的摇头丸药性发作,持刀捅刺同室居住的被害人阮某的胸部,阮某经抢救无效死亡。经法医鉴定,阮某因左胸部被单刃锐器刺中导致肝脏破裂大出血死亡。当日21时许,彭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。另据彭某供认,以前曾吸食过摇头丸七、八次,吸食后也产生过类似的幻想。如果你是本案的法官,你将对彭某做出何种处理?

【审题要点】

审题点1:2019年5月5日凌晨,被告人彭某与朋友吃宵夜、喝啤酒,并在夜总会玩时服用一粒摇头丸。后来,彭某的室友阮某将其送回出租房内。抵达出租房后,彭某服用的摇头丸药性发作,持刀捅刺同室居住的被害人阮某的胸部,阮某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
彭某在吸食摇头丸后持刀捅人,并造成了死亡的结果。从客观行为上来看,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。但是,由于是在摇头丸药性发作的情况下做出的举动,是否是刑法规定的排除刑事责任的合理因素值得思考。

审题点2:经法医鉴定,阮某因左胸部被单刃锐器刺中导致肝脏破裂大出血死亡。当日21时许,彭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。另据彭某供认,以前曾吸食过摇头丸七、八次,吸食后也产生过类似的幻想。

根据彭某的供认可知,之前曾经吸食过摇头丸,而且也产生过类似的幻想。这说明,彭某非常清楚本次吸食摇头丸后会发生怎样的后果。因此,吸食摇头丸后杀人的行为属于原因自由行为,不属于排除刑事责任的合理因素。

【示范答题】

作为法官,我会判决彭某故意杀人罪,具体理由如下:

第一,彭某具有杀人的主观故意。根据案情显示,彭某曾多次服食摇头丸,并出现过服药后的幻想症状。案发当晚,彭某自己作为一个具有正常行为能力的人,在明知自己吸食毒品后会产生短暂神志异常的情况下,仍然自愿服食摇头丸,最终导致神志异常,并在此状态下实施犯罪行为。因此,彭某具有杀人的主观故意。

第二,彭某实施了杀人行为且杀人行为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。在本案中,彭某持刀捅刺同室居住的被害人阮某的胸部,在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违法行为。经法医鉴定,阮某系左胸部被单刃锐器刺中导致肝脏破裂大出血死亡,故而可以肯定阮某的死亡原因和彭某捅刺行为具有因果关系。

第三,彭某具有完全行为能力。我国《刑法》关于特殊人群丧失或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具有明确规定,即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,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,不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,由政府强制医疗。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醉酒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服用摇头丸并不属于丧失或减轻责任能力的情形,且在本案中,根据彭某的供认,以前曾吸食过摇头丸七、八次,吸食后也产生过类似的幻想,说明彭某清楚地认识到服用摇头丸可能产生并有高度盖然性的后果,彭某自愿吸毒使其陷于神志异常状态的行为,属于原因自由行为,对其刑事责任能力不产生影响。

综上,彭某构成故意杀人罪。

 

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oyuuu.com/Ti/WenTi/443735.html

关键字  浏览量:
上一篇:我国要建设的空间站核心舱被命名为什么
下一篇:生命在于运动是谁说的
相关问题
  • 【问题】建立良好的消费者关系的目的,是提高组织及其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。其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:()。
  • 【问题】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政党是什么党
  • 【问题】下列对作家及其作品的叙述不正确的一项
  • 【问题】中国共产党与以往的任何政党不同表现在哪里
  • 【问题】中国近代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政党是哪一个
  • 【问题】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是
  • 【问题】求抛物线y=-x2+4x-3及其在点(0,3)和(3,0)处
  • 【问题】我国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受到多方面的监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