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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、乙二人是邻居,某日,甲对乙说,如果甲的儿子能考上省城的重点中学,甲的全家就要迁到省城去住。乙听后对甲说,如果甲搬家,请求购买甲现有的住房,甲同意,二人遂达成房屋买卖协议一份,协议约定:如果甲之子考上省城的重点中学,则将其目前居住的私有房屋转让给乙,价款6万元。后甲之子考上省城重点中学,但是甲考虑到省城花销大,且本地房价正在上涨,遂安排其子在本地中学就读。乙得知后,遂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甲交付房屋。下列陈述中不正确的是()
A.甲与乙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
B.甲与乙的合同属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
C.甲的行为属于以不正当的手段阻止条件成就,因此,应当认定条件成就,合同生效
D.甲的行为不属于以不正当手段阻止条件成就,故合同没有生效
正确答案:AB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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