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工业企业的基本生产车间生产A、B、C三种产品,其工时定额为:A产品15分钟,B产品18分钟,C产品12分钟;本月产量为:A产品14000件,B产品10000件,C产品13500件。本月该企业工资总额为:基本生产车间工人计时工资23000元,管理人员工资1500元;辅助车间(锅炉)工人工资2800元,管理人员工资1200元;企业管理人员工资2600;生活福利部门人员工资820元。
要求: (1)按定额工时比例将基本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在A、B、C三种产品间分配; (2)编制工资费用分配的会计分录。(辅助车间的制造费用不通过“制造费用”科目核算)(分录列示明细科目及成本项目)
正确答案:
(1)产品定额工时:
A产品=15/60×14000=3500(小时) B产品=18/60×10000=3000(小时) C产品=12/60×13500=2700(小时) 分配率=23000/(3500×3000×2700)=2.5 各产品分配工资费用:
A产品=2.5×3500=8750(元)
B产品=2.5×3000=7500(元) C产品=2.5×2700=6750(元)
(2)会计分录:
借:基本生产成本
——A产品(直接人工) 8750 ——B产品(直接人工) 7500 ——C产品(直接人工) 6750 辅助生产成本——锅炉车间 4000 制造费用——基本车间 1500
管理费用 2600 应付福利费 820
贷:应付工资 31920